勉县:“三比对”工作法追诉漏犯漏罪效果好

30.06.2015  19:09

勉县人民检察院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中,严把案件审查关、察微析疑,采取“三比对”工作方法,努力加大追诉漏犯漏罪工作力度,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卷内前后比对,将移送起诉的事实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事实进行比对,与侦查收集的机关证据比对,从中发现漏罪。

同案犯罪交叉比对。在审查案件时,重点对共同犯罪的每名嫌疑人的供述及涉案情况进行交叉比对,厘清每个共同作案人员口供,从中查找漏犯,对照同案犯相互推卸,相互揭发、供述间相互矛盾的情况察微析疑,深挖追诉线索。

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和犯罪特点入手,突破其心理弱点,促使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将案卷反映的犯罪事实与讯问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情况进行比对,从中发现漏罪。2014年以来,该院采取“三比对”方法,共追诉漏犯28人,追诉漏罪3件。

            (作者:勉县人民检察院    金碧岩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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