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五个结合”夯实思想政治工作见实效
坚持把抓思想政治建设与履行职能相结合。审判案件是审判机关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必须高度重视办案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审判职责的依法履行。业务部门领导应实行“一岗双责”制,办案人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要发动法院干警人人做思想政治工作,使之渗透到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
坚持把抓思想政治建设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市中院根据不同时期的培训任务,适时开展专题性、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思想教育中坚持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扩大思想政治工作成果。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完善的认知和能力,以适应法院工作和法官职业要求。
坚持把抓思想政治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公正执法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的本质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是人民法院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重要保证。铜川中院不断加强以宗旨教育和公正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把抓思想政治工作和严格考核相结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指导。充分发挥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三条工作主线的组织牵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覆盖到全院各个部门、各个角落,落实到每位领导、每位党员。建立健全了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把抓思想政治建设与培育典型相结合。铜川中院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既要从身边的人与事中发现一批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传统先进典型,也要善于发现法学功底深厚、审判技能高超的新时代优秀法官,从先进典型的平凡小事中发现不平凡的精神内涵,从先进典型的群众满意度中发现典型的社会价值。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院工作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的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激励更多的集体和个人成为先进。
通过抓思想政治工作提升了法院队伍素质,通过抓思想政治工作法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多次受到省市表彰奖励,实现了“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提速发展、加快转型、富民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