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受理的三类人员新申请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告。
1、请相关企业于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告合格的三类人员相片报送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西段7号航天新都A座504室。电话:029-86236449,QQ46449887)。逾期不提交相片的,将不予制作并发放证书。
2、公告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请以企业为单位,持企业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工作证件、受理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领证手续。
3、领证时间:12月23日以后。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4楼。
附件:2016年第二十五批三类人员新申请审查结果(1475人)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