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环境保护局全面展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16.08.2016  10:38

  根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商财办产[2016]14号文件)要求,丹凤县环境保护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全面展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清查工作主要分为清查准备、清查盘点、清查汇总、报表数据上报四个步骤进行。一是清查准备阶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法人代表承诺书》,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人员学习中、省、市的有关资产文件,明确清查的内容和范围。二是清查盘点。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该行政单位自1999年5月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以来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摸清家底。三是清查汇总。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报表数据上报。在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此次清查工作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