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0日,省住建厅通报了5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及安全督查情况,并对安康市紫阳县惠民小区三期B栋、延安市安塞县白坪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安置小区3号楼、榆林市米脂县银南新区保障性住房4号楼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较差的3个工程项目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5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成督查组,对西安市、安康市、延安市、榆林市等4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个别建设单位未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未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违规变更设计。还有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与监理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察组共督查了16个工程项目,计18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7.09万㎡,下发《执法建议书》7份。
针对督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入住条件,提高保障房入住率。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火灾隐患等专项治理工作,把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各有关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进场安装材料、配件产品的联合验收,各级质监机构对所监管项目要加强监管,及时解决常见质量问题,督促企业彻底更换不合格产品。(张朝鹏)
责任编辑/张维
5月全省保障房督查结果出炉 三个项目被通报批评 -
西安19:24 23.09.2014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