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公交上性骚扰后行凶获刑 受害女子已开始工作

07.02.2018  21:43

  因在通州582路公交车上摸了女子宫某,随即发生口角,在得知宫某报警后,刘某从包里拿出水果刀扎向宫某,导致宫某重伤二级。有两名乘客出手将刘某按在车上制服。此案曾被媒体广泛报道,两名乘客因见义勇为获得表彰。

  2017年7月19日下午,见义勇为者受到表彰

  2月7日上午,通州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受害人宫某7万余元。宣判后,刘某表示不上诉。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就此判决结果致电受害人宫女士的丈夫杨先生。杨先生称自己基本认可这样的判决结果。“希望能对被告人有惩罚,对社会有警示”。对于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4年,杨先生此前在和家人、公诉机关沟通中得知,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判决基本符合预期,“我相信法律是公道的”。

  事发公交车上视频截图

  被刺伤后,宫女士当天被送往潞河医院重症监护室,在几个月的治疗中共花费7万余元,“判决结果中说赔偿7万多,基本就是治疗费和住院费了”。受伤后,宫女士一直有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不敢坐公交车。“到现在全家人一直在回避这件事,不敢提,现在妻子也不敢去看心理医生”,杨先生说此前在与公诉机关沟通中询问过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一事,“但了解到法律不支持”。杨先生称,自己后来对被告人家庭情况也做了了解,“他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没有太多的赔偿能力”。杨先生表示,基本可以接受这样的赔偿。

  目前,宫女士恢复状况良好,能上半天班了,“医生说肯定是在家里休养比较好,但是只接触家里人、想到这件事对她精神压力太大,出去接触同事,忙起来心情会好”。杨先生称,宫女士已经吃了将近半年治疗血管的药物,之后会再去医院复查。

  而当时在公交车上见义勇为的“切哥”评价自己当时的行为就是“普通人干了一件普通事”,没想到自己后来受到了政府的表彰、大家的关注。听到对行凶者刘某的判决结果,“切哥”认为行凶者刘某一时冲动酿成了大祸。“这个小伙儿今年26岁,14年后出来就40岁了。一个人能有几个十年呢?挺可惜的”。“切哥”希望刘某能够好好改造,争取减刑的机会,早点回归社会。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