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工作正依法顺利进行
05.12.2014 12:35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4日电 新华社记者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呼格吉勒图案依法决定再审后,内蒙古高院已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目前,本案再审工作正依法按程序顺利开展。
据介绍,申诉人李三仁夫妇的代理律师已经完成阅卷工作,并复印了卷宗中的有关资料。关于代理律师提出申请本案开庭审理及调取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案被告人赵志红案的有关材料等意见,合议庭已于12月3日向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作出明确答复,由于本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84条第三款规定,决定本案不开庭审理。但不开庭不等于不公开,本案的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都会最大限度地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公开。代理律师可以通过阅卷、提交代理意见等方式行使诉讼权利。申诉人代理律师提出的申请调取赵志红案有关材料的意见,合议庭认为,被告人赵志红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案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目前赵志红案的相关材料还没有法律上结论,依据刑诉法解释第52条的规定,故不予调取。
同时,本案合议庭已于12月3日告知检察机关和申诉人的代理律师,尽快向法院提交检察意见和代理意见。有关呼格吉勒图案的下一步进展情况会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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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4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