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7.05.2015  20:16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28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5年5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大明宫中央广场商业部分项目(一期)

该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与太华路十字东南角。

 

西安大明宫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申请验收的建设内容包括:1栋裙楼(建材家居商场)、4栋塔楼(办公楼)及2层地下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建筑面积为271247 m 2

由于项目未达到验收监测工况要求,建设单位签订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协议。

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2.        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换气装置;

3.        商业用天然气直燃机废气引至裙楼楼顶排放;办公楼用燃气锅炉另行到环保未央分局办理审批手续;

4.        水泵房、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设备间,并采取隔音、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

5.        已设立生活垃圾收集点;

6.        建设单位计划将中水管网在后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