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

25.04.2017  21:07

 

  4月24日,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郭声琨、娄勤俭等中、省领导关于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杜航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项建设”专项工作组成员,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和各警种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省领导近期在深改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年度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一是要狠抓领导带头。 要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从省厅党委成员到牵头改革任务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带头担当、压实担子。警种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一竿子抓到底,从抓改革方案制定入手,抓好任务推进和检查、对帐、问效各个环节,做好“绣花”功夫,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是要狠抓责任落实。 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制定的改革任务推进责任书,依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以追赶超越的精神状态,抢抓进度,工作往前赶,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改革一环一环落到实处。对于警种部门责任不到位、敷衍塞责、延误改革任务的,厅党委将严肃问责。 三是要狠抓督察问效 。要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要求,用好改革督察手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要在上半年厅党委成员深入包联地市开展公安改革专项督导调研的基础上,下半年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重点地市,就中省改革政策的落地、重点改革项目的推进等进行督导巡察。要通过落实督导巡察责任,找问题、查短板,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实施。

  会议指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加快全省城镇化进程、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户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职能部门多、辐射面广。省厅作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好协调推动作用,在巩固近年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指导抓好省会西安差别化、积分落户工作,做好人才的引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沟通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配套改革,逐步解决好均等化服务问题。要学习借鉴发达省份的做法,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衔接好国务院出台的相关制度,抓好精准化服务,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好公安部等相关部委关于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每一类证明,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既便于民警操作,又使群众乐于接受。要加大对户籍民警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群众“临门一脚”的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使群众广泛了解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种类、流程、时限,最大限度地服务好群众,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