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要求厅系统:构建风清气正过节新常态

29.04.2016  23:17
  本网讯 “五一”节临近,按照中省纪委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住建厅驻厅纪检组下发通知,对全厅系统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过节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严明党纪政纪,做到令行禁止。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各党支部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支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抓好对本处室、本单位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和检查,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问题还要点名道姓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驻厅纪检组将适时对各处室、各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对所在的处室(单位)党支部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姜美娟 丁璐)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