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国税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12.06.2015  17:33

6月10日,应市国税局邀请,咸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宣讲团成员一行四人,为国税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共计1700多人,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

讲座以幻灯片的形式进行,宣讲团成员重点从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概念、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危害、当前人们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等方面作了具体阐述和讲解,并通过发生在税务系统鲜活的典型案例,引导听课人员剖析案例发生的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阐述案发危害。并结合税务机关工作性质,详细分析了涉税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就着重讲解了刑法规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税款、违法发售发票、折抵税款、出口退税等职务犯罪的构成和处罚规定,  并就如何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提出了国税干部要增强四种意识(宗旨意识、奉献意识、监督意识、表率意识),克服五种心理(贪占心理、侥幸心理、攀比心理、浮躁心理、补偿心理),算好六笔账(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自由帐、健康帐)的预防建议,告诫全体与会人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工作中要严防贪占心理的发生,避免在工作中因为蝇头小利而犯罪。

(作者: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田根录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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