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佳城小区楼下夜市摊扰民 楼上业主疑高空扔水弹报复
和好友晚上到烧烤店吃饭,刚坐下没多久,突然间“砰”的一声,好友被从天而降的一自制“水弹”砸到脑袋。烧烤店主猜测,或许是营业影响到楼上业主,才招致如此报复。
>>惊心一幕
夜市吃饭“水弹”从天而降砸蒙客人
6月23日晚9时30分,左先生和好友来到铜川龙凤佳城小区楼下小蒙烧烤店。俩人刚坐下没多久,突然“砰”的一声,左先生还没反应过来究竟怎么回事,就看见对面坐着的好友突然捂着头趴在桌上,顺着好友的头部,一个破损的透明塑料掉到饭桌上。
“那一声响特别大,他当时就趴在桌子上,整个人都蒙了,不明液体从头上流下,满脸都是,整个后背湿透了,头部直接肿起来。”左先生说,听到响声,周围吃饭的人和店主都围过来。看到桌上的塑料袋后,店主说,左先生的好友是被从天而降的自制“水弹”砸到脑袋。烧烤店店员赶紧拨打120和110,左先生的好友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由于头部、颈椎疼痛,当晚留院观察了一夜。6月26日晚,左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好友现在依然感觉头疼、颈椎疼。“我们这辈子再都不会也不敢去露天夜市吃饭了。”左先生说,自己现在走路都会尽量绕着高层住宅楼。
>>店主诉苦
开业一个月店员、顾客屡遭高空“水弹”袭击
6月26日,记者来到事发烧烤店。“我5月24日才开始营业,开业一个月的时间,几乎天天都有高空抛掷的装满不明液体的塑料袋,店员、顾客都被砸过。”对此,烧烤店负责人董先生也有一肚子委屈。
董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由于遭遇高空“水弹”多次袭击,店里也曾多次报警,但最终都没有结果。“我猜测或许是烧烤店的营业影响到商住楼上的业主,才招致一些住户如此报复吧。”董先生坦承,自己确实有诸多不对的地方,如室外经营有油烟、招徕客人有音响、客人就餐摇骰子声音等,这些都实际造成了扰民。他表示,店内配备了空调,“但夏天客人们都喜欢坐在外边喝酒聊天,劝都劝不进去。”
为正常经营,董先生还取得了铜川市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发放的室外经营许可证。他表示,客人划拳猜酒摇骰子,几乎所有店家都是这样的,自己也很无奈。对于晚上10点后来店的客人,他都会让坐到室内,“就算我真的扰民了,但他们(业主)从没有一个人来跟我说过,有啥事沟通不能解决,非要扔东西砸人?”
据了解,为了监控一些不文明业主高空抛物,物业还在小区入口处前安装了两个专门对准对高层摄像头,但至今未能拍到高空“水弹”的始作俑者。
“水弹”砸人事件发生后,董先生花9000元定制一顶帐篷摆在店门外空地上,“帐篷能遮风避雨也能保护顾客和店员,最主要是能隔绝一定的声音。”
>>业主声音
强烈谴责高空抛物但深受夜市困扰
6月26日下午,记者见到事发小区的几位业主。对于烧烤店接连遭遇高空“水弹”砸伤人的事,业主们表示“太极端了”,猜测可能是因为夜市摊太吵闹了,影响到楼上业主休息,才做出如此行为。
记者注意到,小蒙烧烤店开在龙凤佳城小区北门,由于是商住一体,3层临街店铺上方还有26层居民住宅。“从他开业,噪音、油烟,我这个夏天就没开过窗户。”14楼住户杨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段她拍摄的视频,视频中烧烤店外置的音响声非常大,室外烧烤设备产生的烟雾,直冲冲地向楼上飘去。
7层住户王先生告诉记者,家里是双层玻璃,晚上依旧吵得不行,孩子今年高考,楼下晚上10点摇骰子的声音从没断过,这一个月来,晚上12点前家里人没人能睡着。
隔着一条马路,小区内另一栋楼的高层业主,从二十多层楼上拍到的视频里,能清楚地听到这家烧烤店凌晨时店员收拾啤酒瓶碰撞的声音。
>>事件进展
涉事摊点被罚500元音响被暂扣
6月26日下午5时30分,铜川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新区执法大队十余位执法人员,在涉事烧烤店门前召开现场会,对“水弹”砸人事件进行了现场通报,同时对夜市摊点小蒙烧烤进行了500元处罚,并且对其使用的音箱设备实施暂扣。
记者现场看到,涉事烧烤摊位在门店外已安放了一个大约100平方米的大棚,大棚下摆着桌凳,十余家烧烤摊位负责人集中在现场。
新区执法大队李富强中队长表示:“今天有人高空抛下只是一个‘水弹’就能砸伤就餐市民,万一哪天有人抛下其他硬物,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大家为了生活,经营夜市摊点都很不容易,但也应该充分考虑到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多多换位思考,挣钱的同时,不要伤害到别人的合法权益。”
>>尴尬现状
铜川夜市管理办法尚未获批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铜川新区的夜市街区包括新都会、华阳西门、国际街区等14个区域136户。为了规范对夜市摊位的管理,铜川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新区执法大队于今年4月20日出台了“新区夜市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夜市经营时段为5月1日至9月30日;每日经营时间为17时至23时等。
新区执法大队工作组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已代为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拟定了《铜川夜市管理办法》,“递上去很久了,但至今没通过。”有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很多夜市摊位就是在占道经营,这本身就与城市管理规定相违背,但目前市民有消费需求,商户也有经营的需要,所以就采取了给商户统一颁发“登记卡”的做法,这种做法给市一级城管执法局有汇报,但并没有详细的文件和规定来支持,“确实有点尴尬”。
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案头放着一沓转办单,“这些都是因为夜市经营户噪音扰民、油烟扰民,从网上、市长信箱转来的督办单。我们一个季度收到的投诉多达460多起,现在只有19名执法人员……”说起这些情况,该负责人也表示很无奈,“一味地取缔夜市也不合适,不符合实际需要,只能一边治理一边规范。”
记者从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正阳路派出所获悉,仅6月以来,已经接到55起因露天夜市引发的噪音扰民、油烟污染扰民的警情。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华商报记者袁小锋实习生田怡心采写
>>知道一下
1.5公斤“水弹”26楼抛下
相当于61.5公斤物体压到地面
一枚1.5公斤“水弹”从26楼抛下,落地时产生的作用力到底有多大?
铜川市一中一位物理高级教师对此进行了估算:一装满水的1.5公斤塑料袋从26楼(层高以3米计约80米)做自由落体运动,落到地面时的速度为40米/秒,经过计算,物体落到地面时的压力为615N。由于塑料袋装满水,落地后有缓冲作用,因此与地面作用时间近似取为0.1秒,实际压力会大于615N,相当于61.5公斤的物体压到地面上。
由于硬度和密度的差别,若换成1.5公斤的石块,从同样高度坠地,与地面作用时间近似取0.01秒,其实际压力大于6015N,相当于601.5公斤物体压到地面上地面承受的力。实际作用时间若更短,力更大,造成的损害也更严重。
>>律师说法
高空抛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陕西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律师分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除高空抛物的行为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外,餐馆负责人由于未安装完善空中防护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及第八十七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当事人由于暂时无法找到抛物者,餐馆负责人和抛物建筑物上与抛物位置相符的业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待查明抛物者后再向其追偿。
此外,故意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者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观点
思考者:夜市经济就像一个“跷跷板”,一边是市容形象,一边是民生问题,如何既保城市“面子”,又照顾到从业者的“票子”?
长安225:估计楼上也是忍无可忍才做出如此“危险行为”。
qaeff:完全可以理解!如果在自己家里安心睡个觉都不能如愿,你会崩溃的!希望店主能设身处地为居民想想,假如您家住在这里,您会怎么办?赚钱固然重要,但不能为了自己生意,不顾别人。
仙王5665:幸亏人没事,若是受伤严重,又找不到抛物者,岂不是全楼的人都要受牵连? L⑥
>>相关案例
-2011年5月,因嫌楼下夜市食客的猜码声过于喧嚣,广西一住户从楼上投下两袋“尿弹”,导致8名男女食客身上溅了尿。
-2013年8月,山东滨州一烧烤店严重扰民,楼上居民无奈悬挂条幅抗议。
-2013年10月,武汉汉口一小区,20多个邻居在小区空地上跳广场舞,因音乐声太大,竟被居民从楼上泼下粪水。
-2014年7月,河南驻马店一小区部分业主因难忍烧烤夜市扰民,在楼顶架起高音喇叭抗议。商户抱着“不让我们做生意,我就不让你们睡觉”的心态,敲脸盆架喇叭回应,双方上演了一场“喇叭大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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