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18.11.2015  09:45
      11月10至11月13日,省水利厅水电处、财审处、总工办、质监站等处室会同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和投资主管部门,对 “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进行了省级验收。经验收,各项目县均已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建设任务,各项主要指标达到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要求。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共有14个县(区)列入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范围。经过几年努力,共计新建完成水电站54处,技改完成水电站29处,新增装机27.9万千瓦,新增年发电量9.5亿千瓦时,完成投资31.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投资1.32亿元。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全省农村水能资源的开发,项目区用电质量和用电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促进了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的水质保护,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