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组成宣讲队驻村宣讲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30.10.2014  17:02
        “宣传员、讲解员、播音员,与群众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劳动在一起,仿佛当年的革命传统又出现了。”这是华县杏林、华州两镇20个村的群众最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从10月21日开始,省法院宣讲队深入乡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省委决定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后,省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驻村宣讲领导小组,院长安东任组长,召开驻村宣讲人员动员会,把思想上升到“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推进农村改革  ”的高度上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些,运用群众语言宣讲。

        10月21日,省法院的宣讲队成员参加完动员培训会后,迅速奔赴各自宣讲点开展工作。他们与其他宣讲人员、村干部共同商定宣讲方案和日程表,形式多样地开展宣讲工作。有些召开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有些则利用村里的广播播放有关文件;还有些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讲全会精神。宣讲人员不辞劳苦,与村民们促膝交谈,知悉困惑,分析原因,力所能及解决村上的实际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宣讲队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共计2500余份。

        群众耳听的不再是虚的,眼见的才是实实在在的。村民们不仅为党贴心的新“三农”政策感动,而且被驻村宣讲人员的扎实工作的精神感动。村民们喜笑颜开,纷纷表示:“党的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今天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