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办法》

05.01.2015  22:11

  咸阳日报讯(侯小兵)为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近日,市委组织部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办法(试行)》。

  约谈主要是组织部门在综合研判、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干部考察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与执纪执法部门通报联系、舆情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中,对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办法将领导班子存在的大局意识和政治观念不强等6种情形,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12种情形列入约谈内容,同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如存在不主动抓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不从严管理监督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等6种情形,行政主要负责人如存在不认真执行党委(党组)决定等6种情形,也将被单独约谈。

  市委组织部将设立专门干部约谈室,在指定时间内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约谈对象进行约谈。领导班子当年被约谈2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考核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约谈3次以上的,被考核单位直接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当年被约谈的,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约谈2次以上的,直接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