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表彰30个2017年度小城镇建设先进镇

17.04.2018  13:55
  本网讯 近日,省政府对30个2017年度小城镇建设先进镇进行了表彰,评选出的10个重点示范镇和10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每镇奖励100万元; 10个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一次性奖励每镇600万元专项资金和6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据悉,经综合考核,眉县汤峪镇、杨陵区五泉镇、宝塔区河庄坪镇、蓝田县汤峪镇、黄陵县店头镇、延川县永坪镇、南郑区大河坎镇、凤翔县柳林镇、阎良区关山镇、长武县亭口镇等10个重点示范镇被评为2017年度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宁强县青木川镇、山阳县漫川关镇、绥德县名州街区、丹凤县棣花镇、勉县武侯镇、延川县文安驿镇、旬阳县蜀河镇、石泉县城关街区、镇安县云盖寺镇、洋县华阳镇等10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为2017年度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街区),平利县长安镇、陈仓区周原镇、韩城市西庄镇、蓝田县华胥镇、神木市大保当镇、洛南县四皓街办、延川县乾坤湾镇、临渭区下邽镇、城固县桔园镇、泾河新城泾干镇(茯茶小镇)等10个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为2017年度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   记者了解到,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17年,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和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紧扣“五新”战略部署,践行追赶超越,围绕规划提升、人口聚集、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扩权强镇等目标积极谋划,狠抓落实,投资任务超额完成,产镇融合提质增效,人文特色持续彰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带动了全省小城镇竞相发展。   省政府要求,受到表彰的镇(街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加大对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的支持力度,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赵芳)             责任编辑/何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