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25.03.2015 13:14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保险公司:
2014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现已到期,鉴于我省省级公车改革工作正在进行,各单位机动车辆尚未最终确定,经研究决定,将2014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项目原中标结果和协议延期1年,有效期至2016年3月18日。具体事项参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4]21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我厅政府采购与资产处联系。
省财政厅采购与资产处
2015年3月24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25.03.20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