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当前房地产销售市场逐渐由卖方向买方转变的新情况,商品房销售模式由传统向传统与网络营销共发展迈进的新局面,购房者理性购房、依法维权意识更强烈的新特点。四季度,我局对中心城区部分在售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监管情况和销售现场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开发企业能够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依规从事商品销售;能够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落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能够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积极运用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及时、规范公示商品房相关信息。但仍有少数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违规销售;少数开发企业未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个别企业还存在不配合检查,不按要求整改的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守法守规守信意识,有效维护我市商品房市场良好的销售秩序,决定对“时代天府”项目的开发企业;对“复地金融岛”和“香山长岛”2个项目的经纪机构;对“佳年华广场”、“恒河广场”和“潮蓉金沙彦府”等3个项目的开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信用记减分。
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理念,按照政策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通报批评的开发企业
2.通报批评的经纪机构
3.通报批评不配合、不及时整改的企业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
附件1 通报批评的开发企业
序号 | 项目 | 开发企业 | 存在的问题 |
1 | 时代天府 | 成都市天府垫片有限责任公司 | 涉嫌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 |
附件2 通报批评的经纪机构
序号 | 项目 | 经纪机构 | 存在的问题 |
1 | 复地金融岛 | 上海策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涉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
2 | 香山长岛 | 四川天城物业有限公司 | 涉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
附件3 通报批评不配合、不及时整改的企业
序号 | 项目 | 开发企业 | 存在问题 |
1 | 佳年华广场 | 成都佳成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 对前期预售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至今未按要求整改。 |
2 | 恒河广场 | 成都恒金置业有限公司 | 1、销售现场信息公示逾期未按《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 2、多次督促该项目接受预售款检查,至今未按规定接受检查。 |
3 | 潮蓉金沙彦府 | 成都潮蓉实业有限公司 | 对前期预售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 |
(来源: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