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4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予发布2014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
2015年5月25日
目 录
综 述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二、水环境质量
三、声环境质量
四、辐射环境质量
措施与行动
专栏
2014 年陕西环保大事记
综 述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全省环保系统坚持向深化环保体制改革要动力,向依法治理环境污染要定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环境质量整体继续向好。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打出“减煤、控车、抑尘、禁燃”组合拳,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有效改善,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211天,同比上升52.9%,PM 10 、PM 2.5 平均浓度均下降两成以上,降幅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摆脱“后十”排名。 二是“一河两江”治理达到预期。 渭河变清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2011年分别下降32.9%和45.2%,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汉丹江水质保护良好,流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Ⅲ类,为“一江清水北送”做出重大贡献。 三是农村连片整治示范深得民心。 建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751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279处,新增污水收集处理能力1038万吨/年、垃圾收集清运能力35万吨/年,覆盖42个区县122个乡镇872个行政村,130万农民受益。 四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喜人。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76%、2.18%、3.13%、7.00%,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且前三项指标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 同时, 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和法治环保建设稳步推进,环评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转型作用进一步发挥,环保执法效果明显,环境应急工作更加有力,环境监测支撑能力得到提升,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全省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基本状况
2014年,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和延安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监测与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7.8%~69.3%,平均为63.1%;省会西安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7.8%,比2013年提高2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下简称“旧标准”)监测与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榆林市和陕南3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1%~99.2%,平均为96.7%。
全省自然降尘量范围为5.86~15.0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0.4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0.6%。全省全年未出现酸雨。沙尘天气发生次数和强度均大幅下降。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优良天数为211~253天,优良率63.1%。超标天数中,轻度污染占23.1%,中度污染占6.8%,重度污染占5.7%,严重污染占1.3%(图1、表1)。
表 1 2014 年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类别统计表
单位:天
西安 | 18 | 193 | 88 | 28 | 32 | 6 | 211 | 57.8 |
宝鸡 | 37 | 205 | 68 | 27 | 22 | 6 | 242 | 66.3 |
咸阳 | 26 | 191 | 94 | 26 | 21 | 7 | 217 | 59.5 |
铜川 | 25 | 204 | 81 | 25 | 28 | 2 | 229 | 62.7 |
渭南 | 31 | 189 | 86 | 26 | 28 | 5 | 220 | 60.3 |
杨凌 | 24 | 216 | 84 | 26 | 8 | 7 | 240 | 65.8 |
延安 | 14 | 239 | 89 | 16 | 6 | 1 | 253 | 69.3 |
平均占比( % ) | 6.9 | 56.2 | 23.1 | 6.8 | 5.7 | 1.3 | -- | 63.1 |
可吸入颗粒物 ( PM 10 )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117~14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28微克/立方米,均超过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 PM 2.5 )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细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53~7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7微克/立方米,均超过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 ( SO 2 )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24~3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2微克/立方米,全部达到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 NO 2 ) 关中各市(区)和延安市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为21~5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西安和延安超过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其他城市均达标。
榆林和陕南3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榆林和陕南3市优良天数为336~362天,平均达标率为96.7%。与上年相比,榆林优良天数增加14天,商洛增加11天,汉中增加5天,安康增加2天(表2)。
表 2 2014 年榆林和陕南 3 市环境空气质量类别统计表
单位:天
榆林 | 92 | 244 | 21 | 5 | 2 | 0 | 1 | 336 | 92.1 |
汉中 | 168 | 187 | 9 | 1 | 0 | 0 | 0 | 355 | 97.3 |
安康 | 232 | 127 | 6 | 0 | 0 | 0 | 0 | 359 | 98.4 |
商洛 | 191 | 171 | 3 | 0 | 0 | 0 | 0 | 362 | 99.2 |
平均占比( % ) | 46.8 | 49.9 | 2.7 | 0.4 | 0.13 | 0 | 0.07 | — | 96.7 |
可吸入颗粒物 ( PM 10 ) 安康、商洛、汉中和榆林可吸入颗粒物分别为47、55、63、86微克/立方米,均达到旧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10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 ( SO 2 ) 汉中、安康、商洛和榆林二氧化硫分别为14、25、27、2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旧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其中汉中达到旧标准年均值一级标准(≤2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 NO 2 ) 安康、汉中、商洛和榆林二氧化氮分别为14、26、27、4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旧标准年均值一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
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西安市优良天数为211天,比上年增加73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38天,比上年减少29天(表3)。
表 3 2014 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同比情况
单位:天
年份 | 优 | 良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严重污染 |
2013年 | 9 | 129 | 106 | 54 | 33 | 34 |
2014年 | 18 | 193 | 88 | 28 | 32 | 6 |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臭氧达到新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超标(表4)。
表 4 2014 年西安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评价结果
二氧化硫 (SO 2 ) | 年均值 | 60 | 32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150 | 123 | 达标 | |
二氧化氮(NO 2 ) | 年均值 | 40 | 47 | 17.5%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80 | 91 | 13.8% | |
一氧化碳(CO)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4 (mg/m 3 ) | 3.0 | 达标 |
臭氧(O 3 )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 第90百分位数 | 160 | 131 | 达标 |
与上年相比,西安市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下降22.6%,细颗粒物(PM 2.5 )浓度下降27.6%,二氧化硫浓度下降30.4%,二氧化氮浓度下降17.5%(表5)。
表 5 2014 年西安市主要指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 | 190 | 147 | -22.6% | 70 |
细颗粒物(PM 2.5 ) | 105 | 76 | -27.6% | 35 |
二氧化硫(SO 2 ) | 46 | 32 | -30.4% | 60 |
二氧化氮(NO 2 ) | 57 | 47 | -17.5% | 40 |
降尘
10个设区市自然降尘量年均值范围为5.86~15.0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0.47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10.6 %。最低为汉中市,最高为铜川市。
酸雨
10个设区市共采集雨样1004个,未检出酸雨样品。
沙尘天气
2014年共监测到沙尘天气21次,其中受沙尘天气影响1次,浮尘11次,扬沙8次,沙尘暴1次。与上年相比,沙尘天气发生次数和强度均大幅下降(表6)。
表 6 2014 年陕西省沙尘天气统计及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次
受沙尘 天气影响 | — | — | — | — | 11 | 1 | 2 | — | 13 | 1 |
浮尘 | 3 | 2 | 1 | 1 | 9 | 4 | 8 | 4 | 21 | 11 |
扬沙 | 2 | — | 1 | — | 4 | 3 | 5 | 5 | 12 | 8 |
沙尘暴 | — | — | — | — | 2 | — | 2 | 1 | 4 | 1 |
强沙尘暴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5 | 2 | 2 | 1 | 26 | 8 | 17 | 10 | 50 | 21 |
二、水环境质量
基本状况
2014年,全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1.8%,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6.1%,较上年上升4.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2.1%,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关中渭河流域水质好转;陕北延河水质无明显变化,无定河水质好转;陕南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良;黄河干流水质继续保持优。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 榆林碛塄和柏树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优。
入黄支流 云岩河、仕望河、南洛河水质优;秃尾河、徐水河水质良好;窟野河、悖牛川、涺水河、金水沟、清涧河为轻度污染。
渭河干流 渭河干流Ⅰ~Ⅲ类断面比例为21.4%,较上年下降7.1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为57.2%,较上年上升21.4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1.4%,较上年下降14.3个百分点(图2)。
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较2011年分别下降32.9%和45.2%(图3、图4)。
渭河支流 渭河17条主要支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较
2011年分别下降48.9%和37.9%。清姜河水质优;千河、泾河、小黑河水质良好;黑河、涝河、沣河、北洛河和沋河轻度污染;漆水河和灞河中度污染;金陵河、皂河、小漆水河(含石川河)、临河和新河重度污染。
延 河 延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无定河 无定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庙畔和红石峡断面由Ⅲ类改善为Ⅱ类。
长江流域
汉江、丹江、嘉陵江 水质稳定保持优。
湖库
2014年,全省3个湖库营养化状态:王瑶水库、石门水库均为中营养, 与上年相比,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红碱淖为重度富营养。
湖库水质状况:石门水库水质优,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王瑶水库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4年,全省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取水65240.4万吨,达标水量65240.4万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取水量增加3073.4万吨。
图 5 2014 年陕西省主要河流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三、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10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0.6~57.3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介于二级和三级之间。宝鸡、渭南、榆林、安康、商洛5个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余5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
功能区噪声
10个设区市中,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平均值达标的城市比例为80.0%~100%,夜间平均值达标的城市比例为70%~100%,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好于夜间。宝鸡、咸阳、渭南、安康和商洛5个城市各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全部达标,其他城市各功能区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道路交通噪声
10个设区市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测路段444条,总长749.44公里,平均等效声级介于60.7~68.2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介于一级至二级之间。全省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91.0%。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14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陕西环保大厦等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1个核安全预警自动监测站、1个铀矿冶自动监测站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属于正常水平;西安市沙坡等23个陆地辐射监测点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结果正常;长江、黄河经我省支流的14个地表水、1个水源地饮用水、1个地下水共计16个水体样品中各种放射性活度浓度属于正常水平,无异常情况;西安市广播电视塔等52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监测结果正常;西北核技术研究所等3个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措施与行动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50.49万吨,比2010年削减11.39%,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50%;氨氮排放5.82万吨,比2010年削减9.59%,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98%;二氧化硫排放78.10万吨,比2010年削减17.60%,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223%;氮氧化物排放70.58万吨,比2010年削减7.83%,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79%。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提前3年、2年达到“十二五”控制目标。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提前2年完成,主动在关中地区实行1000万吨燃煤削减计划,全省煤炭消费总量首次实现负增长。推进“六厂(场)一车”工程减排,污水处理厂总数达到122座,日处理能力396.9万吨,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全省占总装机87%的火电机组实现脱硝,96%实现脱硫,且脱硫旁路全部封堵,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75平米及以上钢铁烧结机全部脱硫,日产25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脱硝,各行业工程减排进度走在全国前列。创新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节机制,运用经济杠杆提高减排效能,不断改革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机制。
二、大气污染防治
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举措,严格控制关中地区燃煤,拆改燃煤锅炉2347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8.8万辆,超额40%完成国家任务,较国家要求提前三年供应国Ⅴ汽、柴油,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推行国Ⅴ汽、柴油的省份。在关中城市工地推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自加压力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从西安、咸阳扩大至关中全境。
优化大气污染防治会商研判、监测预报、信息公开、应急响应、监察评价和执法问责等机制。建立台账调度机制,加强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油气回收治理等管理。推动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健全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协调工作机制。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引导各地综合运用系统化管理手段推进环保工作。
成立省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出台《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实施重点排污企业24小时驻厂监管,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和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关闭西郊热电厂一期燃煤机组,对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困扰西安市空气质量多年的“老大难”得到根治。
三、区域流域污染防治
渭河变清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较2011年分别下降32.9%和45.2%,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段基本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干流水质显著改善,潼关出省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
省政府发布施行《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将汉丹江流域水质控制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陕南各市的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陕南三市政府因地制宜出台本市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汉丹江流域28个县(区)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共29个)和垃圾填埋场(共28个)。汉丹江流域水质稳定保持优,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
完成国家对我省重点流域规划2013年度实施情况考核,评定结果为较好。完成2013年度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并通过环保部验收,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榆林市、府谷县通过省政府批复成为省级模范城市(县)。
四、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省政府召开陕北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并分别与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签订《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持续深入推进油气开发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开展关中地区大气工业污染源企业、渭河陕西段排污口核查和污染源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兰炭焦油渣处置等10余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立案处罚1736起,罚没金额7908.8万元,停产整改企业276家,关停企业121家。全省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58起,其中环保部2起、省级24起、市县级32起。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起。
全省受理信访投诉23758件,办结23755件,办结率99.9%。全省征收排污费6.34亿元。在2013年度全国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中综合得分全国第一。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82.36%,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全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82起,其中2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其他为一般突发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与内蒙、山西等8省环保厅签订《共同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框架协议》,加强跨省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工作。省环保厅通过环保部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一级(省级)标准达标验收。
全面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办理环评、验收、许可证审批事项265件,同位素转让事项192件,异地备案66件。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建设项目履行环保“三同时”等5 项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215家(次),查纠违法行为836条,立案24起,处罚金额101万元; 清理省内外无证流动放射性作业单位200余家,清查出无证放射源390余枚,对82家单位的1410枚废旧放射源和3440公斤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安全收贮;受理群众投诉112起(其中环保部信访件2起),赴现场处理96起,拆除违法建设基站16座,结案率100%。成功举办我省首次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应急办、环保、卫生、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2014年处置重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受到观摩演练的环保部领导和相关专家一致好评。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对全省2167家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启动全省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试点工作,确定2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为首批试点单位;确定138家陕西省危险废物重点源监控企业,并在《陕西日报》上公布;全年检查企业268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91家,经营单位1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34家,垃圾填埋场22家,家电拆解企业2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设立正县级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管委会;保障三星项目配套废有机溶剂再利用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建成运行;监督2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项目按照环保部基金补贴要求拆解处理废电器61万余台;指导延长、长庆两大集团加快含油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做好国际履约工作,完成10个行业、122家企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工作;完成“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之陕西省履约示范子项目”验收;启动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五、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
出台陕西省地方环保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鉴定环保科技成果4项,获得省级科技奖2项,成功运行示范工程14项,申请国家专利7项,获批4项,发表论文50篇(其中SCI1篇,EI1篇,核心期刊20篇)。“渭河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陕北侏罗纪煤制兰炭清洁生产工艺研究及示范”项目分获陕西省2014年度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开发城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等15项新技术,建设8项示范工程,研发5种环保设备,形成整装成套污水处理技术体系2项。完成兰炭煤气用于金属镁生产烟气脱硫技术研发项目、Pb污染诊断和表征体系建立及防控区域划分技术研究。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被批准并设立博士后创新基地。成立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韩国环境部环保合作事务委员会,组织企业参加“2014中韩绿色环保产业合作洽谈会”。组团赴美、韩、英、加拿大等国进行大气污染防控等培训及技术交流活动。接待德国、韩国等3个代表团来访。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中地区严控新建、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有色冶炼、传统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全年省级审批建设项目124个,其中报告书51个,报告表52个,登记表21个;对环评报告质量差、环保措施不完善的11个项目直接退回;对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的7个项目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约307亿元;完成102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对8个项目下达不同意试生产通知;对6个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5个项目移交省环保执法局依法查处;清查2011年以来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试不验等违法项目。神华陶氏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等12个重大项目获环保部正式审批。
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把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和污染治理技术成熟的工业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地市。制定环评违法案件处罚的“双移交”制度,将案件移交省环保执法局同时,移交驻厅监察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项目受理、拟审批和批复信息公开制度。提出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准入关口、运用限批手段、开辟“绿色通道”的具体意见。
七、环境监测与信息
组织开展全省空气、水、声、生态等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各类专项监测,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2014年1月1日起,新增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的22个省份中第一个完成任务。定期通报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和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省政府、省环保厅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和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印发《陕西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组织开展全省“两率一审核”专项检查。建成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实施季度综合考核,污染源监测“两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全省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完成汉中市环境监测站等7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验收,截至2014年底,全省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监测站达到20家。
实施“环保天眼”视频监控项目。启动基于“云”技术的环境信息存储交换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启动基于GIS环境数据共享发布系统开发。探索搭建省、市、县三级73个监控中心硬件设备运维保障机制,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远程和现场解决问题2000余件次,保障网络及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省环保厅网站被省政府评为2014年度优秀政府网站,省环保厅被省政府评为陕西省2014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八、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省政府在汉中市西乡县召开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眉县、西乡和彬县三种农村环境治理典型模式得到示范推广。宝鸡市整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到环保部高度评价。完成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第二批示范项目,覆盖42个县区122个乡镇872个行政村,受益人口130万人。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安排资金总计5.61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亿元,地方配套2.614亿元。
省政府批复命名3个省级生态县、80个生态乡镇和67个生态村。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建成2个国家级生态区、3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4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9个省级生态县,232个省级生态乡镇,184个省级生态村。
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调整管理规定》。陕西黑河水生野生珍稀动物、陕西丹凤武关河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省政府批准陕西红碱淖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61个,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31个,市县级7个,总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5.49%。
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全省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课题通过环保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验收。
九、环境宣传教育
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为宣教工作借势而为提供有力支撑;省委宣传部制订《重污染天气舆论引导机制》,向新闻媒体发出《关于持续做好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有效推动新闻媒体对大气治理工作的宣传、监督和报道力度;省环保厅出台《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形成更加规范化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
围绕第九次环保大会、大气治理、渭河三年行动、农村环保等重点工作,推出一系列政策解读、通讯、消息、言论及环保科普宣传稿件。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环保新闻报道1000余条,头版刊发新闻百余条;在陕西日报刊发《生态环保》周刊52期;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刊播环保新闻200余条。制作环保舆情238期,收到舆情回复550余条。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渭河三年变清”新闻采风活动;世界环境日邀请市民代表、环保志愿者及媒体记者走进环保实验室、与环保厅长面对面话环保;先后同省教育厅、陕西日报社、腾讯网等共同组织开展“参与环保知识答题赢自行车绿色出行”活动及全省中小学生“我身边的环保事”征文大赛和环保小记者征集等活动;与团省委、省林业厅等继续发起秦岭环保志愿行动;与华商报、必胜客等联合举办“大美秦岭环保行”、“绿色小超人”等活动。
出版环境保护宣传画册及科普挂图,在200多家单位电梯播出环保公益视频广告;印发10万套约30万张治污降霾宣传画,开展治污降霾知识“十进”活动;举行第六届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活动。在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中,我省总分排名第二,获优秀等次。“陕西环保”政务微信被国家网信办评为“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被腾讯网授予“西北政务微信亲民服务奖”;“陕西环保”官方微博被腾讯网评为“政务微博管理创新奖”。
十、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在全国率先实施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开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开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全年培训2万余人次。
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首批594家试点企业基础上,公布2014年第一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名单,联合人保财险对咸阳、延安、榆林、韩城市16家企业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风险评估,2014年度承保试点企业130户,保险金额8.42亿元;理赔案件12起,赔款金额333万元。
我省作为《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两个试点省份之一,对195项指标进行评估。编制《陕西省“十三五”环保规划基本思路》。努力增加环保投入,项目安排更加优化,2014年,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争取省级环保资金9.71亿元,较上年增加0.26亿元,争取中央环保资金5.78亿元,全年安排中省环保资金15.49亿元,与上年持平。配合审计厅完成雾霾治理专项审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配合财政部驻西安专员办完成排污费征收专项检查。引进中介机构对部分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1亿元。对延安市子长县43户开展一对一干部联户扶贫结对,筹措25万元用于阿里环保局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
图解陕西蓝天保卫战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实施工作图解
2014 年陕西环保大事记
1月
● 1月1日,《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 1月1日起,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保分值由12分增加至25分。
● 1月2日,陕西省启动“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程,积极应对大气污染。这一事件被评为陕西省2014年度十大新闻之一。
● 1月13日,省环保厅召开厅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大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具体任务和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代表厅党组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四个敬畏”——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历史、敬畏人民。
● 1月15日,省目标责任第五考核组考核省环保厅2013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月
● 2月7日,副省长张道宏到省环保厅机关调研,向奋战在全省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致以新春问候。
● 2月13日,全省环保系统2013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联评会在西安召开。
● 2月19日,副省长张道宏调研渭河大荔至华县段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沿渭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力推进渭河三年变清治理项目的实施。
● 2月28日,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要求,2014年全省环保工作要重点抓好“四项工程”,强化“两项能力”,提升“四个水平”。
● 2月28日,省环保厅召开2014年度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出席并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 2月28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上提出了明确目标,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建设美丽陕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月
● 3月4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主持召开大气督查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关中地区6市2区应对雾霾天气措施落实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 3月7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李健伟视察省放废库运行情况。
● 3月10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座谈会。
● 3月20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深化整改工作部署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 3月21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 3月21日,省政府召开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3月26日,副省长张道宏听取陕西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汇报并作重要指示。
4月
● 4月1日,省政府召开陕西省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3年度实施情况考核汇报会,省环保厅代表省政府向国务院考核组作工作汇报。
● 4月3日,省委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出席并分别作重要讲话。
● 4月10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全面推进汉丹江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生态屏障建设。
● 4月11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环保厅以“加快推出环境保护立法进程,解决突出问题,保障公众权益”为主题作立法工作经验介绍。
● 4月21日,省环保厅召开2014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
● 4月22日,省环保厅在中石油长庆石化(咸阳)分公司召开全省石油石化企业脱硫工作现场推进会。
● 4月30日,副省长张道宏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5月
● 5月7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年工作方案》,明确2014年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
● 5月8日,副省长张道宏在西安市检查皂河污染防治工作。
● 5月9日,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省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座谈会。
● 5月15日,省政府召开陕西省第九次环境保护大会,省长娄勤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张道宏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省政协副主席周卫健应邀出席会议。
● 5月19日至23日,省环保厅组织中省市主流媒体记者、陕西环境使者及环保志愿者开展为期一周的“渭河三年变清行动”新闻采风活动。
● 5月20日至21日,省环保厅举办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培训班。
● 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作减排工作经验发言。
● 5月28日,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在汉中市西乡县召开,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5月30日,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主持召开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我省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6月
● 6月3日,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在“陕西环保讲坛”作新《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副省长张道宏出席讲座。
● 6月4日,神华陶氏项目正式获得国家环保部环评审批。该项目是我省历史上最大的煤化工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建设对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我省能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将产生重要的引领作用。
● 6月5日,省长娄勤俭视察咸阳市环境保护工作。
● 6月5日,副省长张道宏发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署名文章,提出要坚决向污染宣战,努力让群众生活得更加健康舒心。
● 6月5日,省环保厅组织召开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暨市民代表座谈会。
● 6月16至20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主任赵浩明督查安康、商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金属及汉丹江流域污染防治情况。
● 6月19日,省政府在延安市召开陕北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 6月21日,省政府正式批复设立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
● 6月28日,省环保厅、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华商报在秦岭国家植物园共同主办“大美秦岭环保行”大型公益环保活动。
7月
● 7月2日,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
● 7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率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7月16日至17日,省政协主席马中平在安康市旬阳县、白河县调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工作。
● 7月17日,副省长张道宏调研西安浐灞生态区功能湿地水处理技术应用情况。
8月
● 8月1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 8月4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全方位、多角度提出土壤保护和治理新方案。
● 8月5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保系统上半年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8月20日,省政府命名3个省级生态县、80个生态乡镇和67个生态村。
● 8月26日,省长娄勤俭调研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 8月28日,全省首例污染环境案在南郑县法院公开审理,四人因污染环境获刑。这起案件是陕西省自“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进入司法程序的首个案件。
9月
● 9月3日,受省委委托,省委统战部召开情况通报会,向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强主持会议。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通报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情况。
● 9月18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在关中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我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由西安、咸阳两市扩展至整个关中地区。
● 9月26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从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响应、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对全省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
10月
● 10月1日,陕西省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执行车用汽油、柴油国Ⅴ标准,较国家要求提前3年,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推广国V标准汽油、柴油的省份。
● 10月16日,我省首次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应急办、环保、卫生、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2014年处置重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在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成功举行。副省长张道宏、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郭承站出席演习活动。
● 10月 22日,副省长张道宏检查宝鸡市环境保护工作。
● 10月23日,省政府在宝鸡市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讲话。
11月
● 11月6日,副省长张道宏调研铜川市环境保护工作。
● 11月7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针对重点涉气企业开展24小时环境保护驻厂监察工作情况、排放不达标小火电机组情况及32起环境违法等问题。
● 11月10日,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和渭河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 11月12日,副省长张道宏检查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拆除和生态恢复情况。
● 11月13日,省委书记赵正永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及关中各市关于治污降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11月16日,陕西省环保改造示范项目、陕西省首家实施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项目——华能铜川照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正式投入试运行。
● 11月19日,副省长张道宏调研榆林市环境保护工作。
● 11月19日,省环保厅在渭南市召开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 11月24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两项环保地方标准,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11月27日,省长娄勤俭调研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12月
● 12月2日至5日,省环保厅举办2014年全省县(市、区)长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作《依法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讲座。
● 12月12日,省政府批准红碱淖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 12月13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 12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 12月16日,省长娄勤俭听取省环保厅工作汇报。
● 12月17日,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副省长张道宏出席挂牌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 12月17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巡回督导组副组长周玉明带队来省环保厅督导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文主持会议,纪检组长刘文亮作工作汇报。
● 12月18日至24日,省政府考核评估沿渭各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 12月18日,省环保厅主办的“陕西环保”官方微信和微博分获西北政务微信亲民服务奖和政务微博管理创新奖。
● 12月20日,宝鸡市凤县创建国家生态县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成为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级生态县。
● 12月25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