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变停车场惹恼广场舞大妈
“电子城电子广场被一公司改造成停车场,周围住户活动空间缩小了,平时休闲怎么办?他们有没有合法手续?”8月21日,针对市民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从 西安 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了解到,电子广场北广场地上确实要修建120个地上停车位,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市民虽然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建设方是通过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的。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太白路与电子一路东南角电子广场上看到,整个广场被用隔离桩个彩钢板分隔成了三大块,其中东南角某大型超市门前是一个大型停车场,西侧落地式花坛广场南侧和东侧划有停车位,该广场东边由南向北竖着一排彩钢板,北段接近电子一路的广场上新修一个停车场收费亭,亭子周围固定有地桩。一名胸前带着某电子商场工作牌的男子说,收费亭是最近才建的,至于建设单位是谁?他还不清楚,他只负责商场里面。
广场上一位50多岁的阿姨指着收费亭说,广场马上又要变成停车场了,大家以后的休闲、运动空间又缩小了。她就住在附近一小区,天天来这里跳舞、打羽毛球、散步。一位姓张的男子说,电子广场周边居民小区和高校、科研院所较多,涉及的人口达四五十万人,由于附近只有这么一个休闲广场,大家平时都在这里活动。南边已经建了两个停车场,现在又在北边修建,居民休闲娱乐怎么办?停车场是哪个单位建的?有没有合法手续?
西安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军民融合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西安栗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几年前拍得了电子广场的土地所有权,用途为修建地上、地下停车场,相关部门去年对此进行了公示。广场上的布局究竟怎么设置?如何避免与居民休闲娱乐“打架”,需要问高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而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停车场的建设管理权限归城管执法部门,他们管不上。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高新分局监察室一位姓申的负责人,拿出一份关于西安栗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电子广场上修建停车场的审批备案手续说,电子广场总共修建两个停车场,其中东南角停车场审批车位150个,北广场在建停车场审批车位120个,批准单位是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时间是2014年12月29日,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29日。城管执法部门只负责停车场修建秩序,比如审批了120个车位,就不能修建121个。其他问题他们也没有执法权限。至于市民反映的实际情况,他们也没有办法去干涉,因为对方确实获得了审批手续。
本报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