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传销大案受害者超2千 7名公职人员被调查

10.12.2014  18:36

庭审现场(据 陕西 高院官方微博)

本报延安讯 (记者 周鹏) 昨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1040阳光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案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共有19名被告,受害人数超过2000人。

昨 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0年初至2012年8月期间,被告人马海艳等19人先后到广西南宁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参加“资本运作”(又称 “1040阳光工程”)传销活动,对外谎称从事国家开发项目“1040阳光工程”,其实无任何实体业务。该传销组织通过召开行业工作会议、学习行业文件精 神、通知等活动,对下线人员进行邀约技巧的训练、传授给新人洗脑的方法,同时积极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纳3800元至69800元的入门费,并依照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提请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的规定,对19名被告人均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予以惩处。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及其辩护人依次进行了质证,百余名群众旁听了昨日的庭审。据了解,因该案涉及被告较多、案值巨大,10日和11日该案将继续开庭审理。

去 年7月19日,甘泉县法院曾对该案作出判决,马海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扣押在案的该组织非法资金2407.5万元及相关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但平日身体健康的马海艳获刑后不久即被“保外就医”,其他18名涉案人员也未受到任何处罚,受害人遂多 次联名向上级部门反映此事。

今年4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甘泉县公 安局局长王昌平,甘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志秀,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此后,甘泉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袁某、看守所医生刘某以及甘泉县财政局预算股股 长贺某被延安市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据知情者称,因涉马海艳传销一案,目前至少有7名公职人员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