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成辽宁省首个大数据科技监督平台
项目资金流向哪儿,科技监督就到哪儿。为不断提升科技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与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科技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更加有效地支持科技创新,沈阳市在辽宁省率先设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职能处室,并建成了辽宁省首个大数据科技监督平台。
沈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是沈阳市政府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实施科技项目的财政预算资金。这笔资金如何用、用在哪、效能如何,一直受到全社会和各类科技创新责任主体的广泛关注。为打破信息孤岛,整合监督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分析、预警等,及早发现问题,有效避免各类风险问题发生,实现科技监督工作“主动靠前”“关口前移”,沈阳市围绕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监督管理,研究开发人工与智能相结合的大数据科技监督平台,打通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资金安排、合同管理、结题验收等数据壁垒,实现部门“三公”经费与科技项目信息的采集全覆盖。
平台共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规定、项目监督、资金监督、管理监督、专项监督、诚信监督,以及监督投诉和公告公示9个专栏,需上传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资金管理等五大类110余项填报内容,通过数据查询与系统比对,能够实时发现相关问题,确保每一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采用高科技手段,运用风险排查、安全及漏洞检测,及时滤除安全隐患,将科研失信及行政决策中的异常情况和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列入风险管控名单,实行预警机制。目前,平台已经整合246家单位12万余项数据,采集上传2018年度的625个市科技项目、3791项国家、省、市项目补助资金支出记录,后续将继续上传2016-2017年,以及2019年2000余项项目数据,近50万余项数据信息。
“平台由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负责建设,这个处是为更加有效地实行科技监督而设置,同时还将承担统筹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监督经费预算管理和执行等工作。”沈阳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新设置处室,我们还创新各处室职能设置,建立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做到制定计划的处室不具体实施项目。制定规则、征集项目、提报建议、拟定计划等流程分别在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执行,没有任何一个处室可以独立操作全部流程,从而形成‘制定规则、立项管理、科技监督’三权分设、相关制约的科技监督新机制。”
为在实现自我监督的同时,较好地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平台公示系统将面向公众,所有数据主动接入沈阳市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平台,并将通过数据比对和大数据分析,把靠人监督转向靠制度和互联网进行科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