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权力清单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国的总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系统的阐述,绘制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路线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和动员令。各级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而市一级政府更是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政府。结合延安工作实际,我认为建设法治政府,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第一,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上下功夫。去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要求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效果十分明显。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我市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启动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政府法律顾问主讲,反响大、效果好,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今年,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形成制度,一季度开展一次,每一次确定一个专题,并要求各县区政府依照执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功课、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行领导学法考试成绩进档案,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强化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重视提拔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第二,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上出实招。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设项目审批周期长、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我市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向社会公布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和《非财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从试点情况看,一批项目在45天之内即办理完成了前期手续,较之过去至少提前了60天。同时,在简政放权上加大力度,行政审批事项从373项减少到227项,精简率达到39%。今年计划再精简三分之一,切实给政府权力“瘦身减肥”,并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有限、有为、有效”政府。一是清权简权。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该整合的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予以整合,该加强的要进一步建立特别管理措施,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审权确权。审核、审定权力清单,理顺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三是固权制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牵头事项分工明细表,建立权力清单调整机制,将权力清单纳网入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深化权力清单应用。将权力清单制度与政府职能转变重点目标相结合,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公开晒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效率。
第三,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上寻突破。近两年,我市深入开展公民走进市县政府和部门、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大学生寒署假到党政机关见习等系列活动,推动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要在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上实现突破,应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市县区政府要及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法制部门要善于提出独立的法律审查意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决策后的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等制度。
第四,在推动制度建设和强化行政监督上下硬茬。自2011年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试点工作,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会前,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没有法制部门的审查意见,不能提交会议研究。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所有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这些举措全面提升了规范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今年,我市在13个县区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事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在强化行政监督上主抓四个方面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联动衔接机制。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互联互动机制,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二是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力。三是加强政府内部的行政层级监督、效能监督,严格行政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四是建立权威性的协调会商机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第五,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上有创新。从近几年信访案件的构成看,有近60%的案件属于行政争议案件。如何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自身利益诉求,减轻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的压力,是一项重要课题。2011年,我市被列为全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之一,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统一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在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中首次将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吸收进来,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拓宽了民主决策的渠道。近三年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2件,数量是同期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数总和的2.4倍。《延安市行政复议、信访、诉讼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出台,在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信访矛盾、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同时,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机制创新工作。一是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是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三是依照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以机制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