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消息,该市按照“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要求,从2月9日起对建筑工地实施严厉的降尘管理,要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都应配备雾化降尘车辆、雾化系统及冲洗设施,确保地面湿润不起尘,出入车辆干净上路。未按照要求施工作业的,将被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还会受到相应处罚。
按照要求,市辖区内所有新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购买配置雾化降尘车;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施工现场,可租赁使用雾化降尘车辆,满足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除此之外,还要在施工现场安装雾化系统,实施喷淋作业;出入口必须安装地埋式全自动高压洗车机,确保出入车辆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新开工的工程,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时,雾化降尘车辆购买配置、雾化系统设置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地埋式全自动高压洗车机安装必须到位,否则不予办理。在建工程项目,对以上降尘设施未安装到位的,将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停止相关建设单位新建项目的审批,停止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和个人的投标资格,或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施工单位未按照雾化降尘办法实施作业的,或雾化降尘作业记录资料不齐全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又逾期未改正的,暂停监理单位投标资格。(来源:宝鸡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