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公诉二处在汉中召开研讨会强调以审判为中心 构建新型诉侦诉审关系

18.06.2015  18:26

6月1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在汉中召开了“全省部分地区检察机关以审判为中心新型诉侦、诉审工作研讨会”。省院王英杰巡视员、张建安专委,西安等六市分院分管公诉工作副检察长、公诉处处长、业务骨干,省院公诉二处全体干警共30余人参加会议。省法院刑二庭、刑三庭、省公安厅刑侦局派员参加了研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弘,省人大代表杨海峰、赵树新,省政协委员释续学、黄曼丽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研讨会现场

首先,由省院王英杰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在客观分析司法改革新要求的基础上,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死刑案件的审查、出庭及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准确把握死刑案件办理与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死刑案件办理的质量水平。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接着,张建安专委就贯彻王英杰巡视员讲话提出三个跟进:一是理念上的跟进;二是行动上的跟进;三是素养上的跟进。随后,省院公诉二处谭鹏处长结合公诉二处近年来死刑二审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的实际,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六市、分院死刑案件办理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分析总结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要求,坚守防范冤错案件工作底线,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质量提出了五点具体意见,并对下午研讨会的主题和内容,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诉侦、诉审关系作了说明。

王英杰巡视员讲话

张建安专委讲话

李志虎检察长致辞

谭鹏处长发言

下午的专题研讨中,六市、分院公诉处处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就“如何强化诉前主导作用、筑牢刑事指控基础”、“如何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坚持起诉法定标准”、“如何加强出庭公诉工作、适应庭审实质化”、“如何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落实人权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发言,与其他市、分院参会人员交流了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诉侦、诉审工作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代表、专家学者从理论及实践两个层面展开激烈、深入的研讨。其中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王平大队长认为,检察机关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侦查工作实际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破案抓人,二是证据收集,介入应主要针对证据的收集、提取和固定,关于案件的侦破、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系公安机关职责应由其进行。省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尤青谈到,以审判为中心,其本质是要求庭审的实质化,发挥庭审查明事实,正确裁判的作用。诉讼制度的改革对检察官和法官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庭审实际上要求检察官在开庭前就要做足功课。刑二庭副庭长高延文谈到,审判权是审查权、判断权、裁量权,具有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和终局性。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侦查、起诉的成果都要以裁判来衡量;同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包含司法职权的配置,具体制度措施的配置,在这一诉讼制度改革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正确面对辩护人在法庭上的地位和作用,应当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发挥。 

听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和讨论后,省人大代表陕西钢铁集团董事长杨海峰表示,参加本次会议,让其充分、深刻的了解到检察机关为了人民安全,为了社会稳定,为了惩恶扬善的总目标,是如何在呕心沥血的工作着。各位参会人员虽然唇枪舌剑,但都是站在人民利益的角度,分析探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工作如何进行才能更好的把住案件质量关,更好的维护人权。杨代表最后表示,这次会议的召开顺应了司法改革的需要,顺应了社会对法制工作、法治水平的需要,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其对省检察院组织召开这次会议表示感谢,感谢检察机关对陕西法治建设作出的努力,感谢检察机关对建设“三个陕西”作出的贡献。随后,应邀出席会议的其他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作了发言,均表示此次研讨会开的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必将对我省重大命案质量的提高有促进作用,一定要将此次研讨会的成果理解好、运用好。 

最后,谭鹏处长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希望六市、分院会后认真领会本次会议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谋划、改进工作,积极履职,敢于担当,严守防范冤错案件的工作底线,确保审查起诉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史亚鹏  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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