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审查

18.03.2015  10:42
      3月13日,黄委会、省水利厅联合对杨凌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黄委会副总工刘晓燕主持审查会,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李国平参加会议。

      本次确定的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共59个,陕西省仅杨凌示范区入选,这是我省继西安市(第一批)后第二个被列入建设试点的市(区)。

      审查委员会考察了杨凌示范区展厅、漆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石头河供水工程四水厂、湋河综合治理工程和杨凌现代农业创新园等,听取了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的汇报,经过专家质询与评议,一致同意《实施方案》通过审查。认为杨凌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试点实施方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切合当地实际,也符合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要求,方案的实施将大大促进杨凌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李国平介绍了近年来陕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指出杨凌示范区作为国家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要以实施方案审查为契机,夯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创造经验。

      近年来,杨凌通过对“三河两渠”(渭河、漆水河、韦河、高干渠、渭惠渠)的综合治理、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等项目建设及各项措施,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下一步,杨凌将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三河两渠”整治、高效节水示范、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水景观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具有杨凌特色的水利体系。(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