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国务院督查组在对江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督查后予以高度肯定:“江西的棚户区改造抓得早、节奏快、成效好;编制的《江西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年)》,成为全国第一个报国家备案的省份,规划文本为全国示范文本;棚户区基本建成指标完成情况处全国领先位置。”该省自2009年棚改启动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400多亿元,改造各类棚户区81.44万户,一批住房困难户“出棚进楼”过上幸福生活,成为该省民生工程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在棚户区改造中,江西省创新思路,打通商品房与棚改房、公租房、租赁市场3个渠道,通过货币化安置激活房地产市场。省政府通过推荐楼盘团购、二手房房源供群众自愿选择,鼓励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优惠让利,引导被征收户自行购买满意住房。南昌市创新出“1+6+X”的资金运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得到了被征收人的认可和欢迎,如该市象山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95%的被征收人选择了货币安置。该省还出台措施鼓励货币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不低于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异地安置房选址以方便百姓就业、就医、就学、出行为主,受到群众欢迎。截至5月底,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28%。
江西省还与国开行江西分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指导各地解决融资问题,集中对全省31个县(市、区)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进行现场核验,全省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184.3亿元,加速了该省棚户区改造进度。
2015年,江西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6.5万户,基本建成任务是4.09万套,该省要求8月底前,各类棚户区改造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就地建设安置房10月底前要开工。据住建部通报,今年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成率居全国前3名。(来源:江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