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及时落实“教育四项提标”政策
21.12.2015 12:0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6375万元,确保了“教育四项提标”政策(学前一年、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免费标准)足额落实,资金及时下达到各学校。全市共落实学前教育提高公用经费和免学费补助资金3077万元,普通高中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622万元,特殊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06万元,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570万元。
据统计,2015年,我市累计下达4.1亿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较上年增长7%。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400元、1000元、1200元、8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公用经费由每年4000元提高到6000元,切实保障了学校运转,推动了教育和谐发展。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1.12.2015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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