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援中心送法进工地 保存好消费凭据日后维权有大用

15.03.2015  15:53

  本报讯 (记者 张奂雅) 今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前走进南三环某楼盘建筑工地,为工地的100多名农民工送去了消费者维权小常识,同时给回城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

  前两天农民工张师傅刚从凤县老家回到西安,年后本应精神抖擞投入工作的他却被一件事困扰得心神不宁,“春节回老家想着给爸妈买个新电视,结果才买回去没两天就出问题了。”张师傅说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当时也没留下票据,给商家打电话对方说没有票据就无法解决,现在两千多元的电视完全成了摆设。

  “张师傅,正好快到3·15了,你这事情给大家都提了个醒!”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闻言立即帮老张分析情况,首先告诉老张以后买电器类产品一定要选择大厂家生产的正规商品,同时切记保留好销售凭据,目前的情况建议老张继续搜集例如通话记录等类似的相关证据。有老张的事例作为前车之鉴,工作人员又向农民工们介绍了一些实用的消费常识,提醒大家在购买东西的时候留意生产厂家,不要购买三无商品,同时注意保留消费凭据作为日后维权证据。

  另外,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工伤问题,工作人员也一一作以解答,着重强调让农民工核实工地有无购买工伤险,“工地可以给10个人买一份保险,这10个人中有一个人受伤保险都会进行理赔,大家一定要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