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

13.04.2015  11:5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摸清全市污染源底数,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督查企业依法经营生产,加大对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洛市环保局抽调七县区环境监察大队业务骨干40余人组成七个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从4月8日至4月17日对七县区开展交叉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

  4月8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动员大会,专题安排大检查督查工作。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落实年,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督查工作的重要性,以严格、客观、务实的态度对待检查。督查工作要明确范围,突出重点和难点。严查偷排、环保设施不规范、数据造假、未批先建、在线三率不达标、信息不公开、挂牌督办未整改、处罚未落实、违法责任不明、相关制度不健全十个方面问题。

  刘福明强调,本次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督查;严格执行新环保法规定,体现从严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检查不留死角、盲区,做到督查到位、程序到位;严格执行检查纪律,做到六不准,即不准通风报信、不准讲情面、不准酗酒、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收红包、不准走过程。工作中要弄清各县区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程度、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违法事实和监管责任,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督查工作结束后,市环保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违法企业黑名单、通报一批环境违法企业、移送一批环境违法问题、约谈部分县区政府和企业负责人。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