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1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在陕西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贺荣主持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徐新荣、王浩、郭青、戴征社、戴振东、马忠科、马秉寅、王建军、王晓荣、刘瑞林、杨长亚、岳亮、赵亚宁、郝春侠、郭永红、魏建锋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胡和平、刘国中、韩勇、梁桂、王兴宁、姜锋、牛一兵、杨志斌、卢建军,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应到代表56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代表515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关于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大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刘小燕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依法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说,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强化政治自觉,坚定制度自信;聚焦良法善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拓展联系代表渠道,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仔细翻看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可以看到:重点工作有亮点、亮点工作有特色、特色工作有创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思路,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精心策划,开展了“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我与人大这些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报告会、征文比赛,举行40年立法、监督、代表工作3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媒介传播与人大制度研讨会,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刊发系列报道440多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件,修正法规2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4件。特别是在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坚持广集民意民智、凝聚最大共识,征集意见建议1000多条。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将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0.77%提高到13.92%,重点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26%提高到30%;明确并严格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划定和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统筹考虑秦岭范围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搞“一刀切”,保障核心保护区原住居民必要的、基本的生产生活。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大监督力度;依法履行决定、任免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刘小燕说,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立法重点,制定修订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清理修正生态环保和“放管服”改革涉及法规,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立法调研。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加强红色文化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
李智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全省法院结案数再创新高
李智在报告中提到,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26万件,审执结71.5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9.56%和20.33%,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31和5.72个百分点。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9592件,审执结9128件,同比分别上升13.92%和15.41%。全省法院和省高院受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2019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涉黑涉恶案件大量进入审判环节。
全省法院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一审审结榆林郭锐卓、汉中余彦新、延安吕鹏飞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72件2243人,其中审结涉黑案件28件583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593人,处以死刑2案3人;判处“保护伞”案件4件6人,判处财产刑3.17亿元。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未予认定黑恶势力犯罪164人,宣告缓刑49人。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行业监管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03份,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在严厉惩治腐败犯罪方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392件424人。依法判处省发改委原副主任吴新成、西安市政府原秘书长焦维发、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宽民等厅局级干部21人,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等县处级干部68人。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西安市雁塔区曹家堡村村委会原主任曹永辉因强迫交易、职务侵占、贪污、行贿犯罪被判刑9年。
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方面,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809件,依法对“302公交故意杀人案”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判处死刑。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强奸、猥亵、虐待、拐卖等案件636件,强奸犯谢美联、杨帆帆等依法受到重处。
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涉枪涉爆案件296件。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1302件。严惩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判活动,审结“奥凯电缆”案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79件。严惩涉众型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等案件842件,同比上升7.12%,维护社会稳定。
杨春雷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396人
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在报告中指出,2019年省人民检察院共批捕26201人,起诉40110人,同比分别上升27.4%、27.3%。
2019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严惩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的犯罪,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71人;起诉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等犯罪2367人;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17人731.11万元。
去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43人,其中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448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审查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9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65件,提起诉讼177件。
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730人,同比上升22.8%;起诉涉及“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犯罪873人。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892件;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90人;参与“平安医院”创建专项活动,起诉暴力伤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犯罪36人;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90人;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3264人。
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督导,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督导组深入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实地检査,查访学校周边经营场所3061个。通过督导,校园“三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大批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被查处。
翻查、起底各类案件86580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69条、“保护伞”线索221条;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396人,起诉354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349.9%,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砂霸”受到严惩;重拳“破网打伞”,批捕“保护伞”25人,起诉26人。(记者赵明谢斌石喻涵文晨张维王嘉)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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