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04.08.2017  17:12
核心提示: 即日起到8月底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4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备案后,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 即日起到8月底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4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备案后,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加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国家异地结算平台默认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住院诊治,个人可通过社会保险网(网址:si.12333.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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