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黑尾车最高罚500元

31.12.2015  10:35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明天起,《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对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处罚将更加严厉。今后我市将对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处罚200元,车辆冒黑烟上路最高将处罚500元。


  新条例实施前,如果环保和公安部门在道路上发现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当场处罚5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新条例中对超标排放车辆及冒黑烟车辆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处罚额度也相应提高。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在本市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由环保部门依法处2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如果“冒黑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闲置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