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支持动产抵押股权及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
08.08.2015 11:3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意见》共14条,包括依法推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增强社会对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认知;放宽登记条件,灵活标的形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工作效率;畅通沟通渠道,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创造条件五个方面。
工商部门还将依法放宽股权出质登记条件,鼓励和支持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到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集中登记托管;支持上述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促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健康发展,增强企业融资能力。针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适时探索“组合标的”质押融资办法。(记者:徐颖 通讯员:郑爱民)
责任编辑:雪花 审核: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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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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