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校园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16.04.2015  11:37

莲湖区校园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4月15日,莲湖区校园法治建设工作大会顺利召开,来自全区中小学师生代表、公检法司包抓共建法治校园工作组的成员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2014年度莲湖区校园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2015年全区校园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全市首家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中心,标志着莲湖区校园法治建设渐入新常态。

2014年初,莲湖区率先在全市制定了《西安市莲湖区校园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该区教育局牵头,团区委、区关工委配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莲湖分局、区司法局分别组织21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每4人为一组,成立21个校园法治建设工作组,与区教育系统21个大学区对接,负责所包大学区内各中小学法治建设工作。这些办案能手、资深律师们同时受聘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专长,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及认知特点,配合学校制定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采取参观学习、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座谈讨论、防恐、防暴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全区中小学每学期的法制教育课以及活动达4课时(次)以上,2014年共举行法制主题班会1677节,排演法制小节目840个,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升;同时,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校园法治建设。建章立制,细化考核,联合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制定了校园法制教育考评细则,制定了打分标准,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评估机制,联合下发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通知,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范围,作为校长绩效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规范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力度。为各校进一步重视法制教育、更好地开展法制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机制。将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作为“六五”普法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重点督查。会同关工委、教育、综治、团组织等有关部门,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保障落到实处。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创建,目前,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达到22所,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学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采访过程中,莲湖区区委副书记王强告诉记者,一个人的一生中,学生时代无疑是他最为重要的成长阶段,也是一个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的黄金阶段。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一个学校的学生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衡量学校教育水准却绝不单是以分数为尺度,它同时也是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的主阵地。莲湖区在今后的校园法治建设中,将切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依法规范办学、教学活动,依法保障学校、老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发挥好莲湖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莲湖的校园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为莲湖区广大的青少年撑起一把巨大的保护伞。(董春瑜)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