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陕财办采资[2015]100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咨询服务时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对于达不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可经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书面推荐,报省财政厅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对于专家库中部分冷门专业,专家入选条件可以放宽到中级职称。
(四)熟悉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应聘专业类型
(一)货物类。通讯设备、电教设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检疫、计划生育设备、分析仪器、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警用保安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装备、图书档案、保密设备、教学科研设备、广播电视、影像器材、音视频系统、体育器材、实验室及设备、各种普通及专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器设备、各类家具、起重设备、服装、建材物资、乐器、发动机、建筑电器、厨房设备。其中,冷门专业为应急通信系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科普展品、航空摄影、特种设备、供配电、微生物、印刷机械、微电子、城市雕塑。
(二)工程类(含施工、预算)。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水暖管网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工程、机房工程。
(三)服务类。软件开发设计、专业咨询、科普管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物业管理、森林保护、畜牧及动物改良、植物保护、歌舞舞蹈及编舞、戏剧及戏剧研究、压力管线检测、综合布线、电磁兼容与信号处理、保密技术、律师、民航物业票务管理、烹饪、无线电、碑刻陈列考古、文物保护修复、雷电防护、图书馆管理、指纹管理系统识别、农产品检验、职业病防治、医疗法规产品认证。其中冷门专业为档案管理、公共管理、航空运输管理、国际贸易、租赁服务、土肥农药、化工原料、遗传学、地球物理、物理探测、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条代码检测、机载测试、图形图像技术、烧伤整形科、水电自动化控制、电网检测及自动化、音乐、表演、射击。
三、推荐办法。凡符合入选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由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征集汇总后向陕西省财政厅采购资产处推荐,具体办法:由个人填写《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填写好的注册表及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递交到采购资产处,经审核合格者进入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
四、推荐要求。截止明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向采购资产处至少推荐评审专家三十名以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推荐情况将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的内容。
五、专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专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取消其专家资格;对在评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规定,损害采购人、供应商正当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