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6.05.2015  11:3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方向道路、目标任务等都作出了重要而深刻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提供了科学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特别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为了用中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法工作理念,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经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联合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政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在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处在重要时刻举办此次专题研讨班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关键作用。
  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取决于这个国家根本制度的性质,取决于这个国家基本国情的实际。政法领导干部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不断打牢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理论基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要始终坚持把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政法领导干部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自觉用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权,确保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政法工作。树立全局观念,是一种工作要求,也是一种思想方法。政法领导干部要提高识大体、顾大局的能力,善于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大棋盘”中分析、权衡,善于把中央精神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统筹协调,找准工作着力点,善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注意力放到基层,把人财物投到基层。
  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要不断提高法治素养,自觉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执法司法活动越来越处于公众视野之中、媒体聚光灯之下,政法领导干部要做好政法工作,尤其需要良好的法治素养。政法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敢于在全局问题上坚持原则,自觉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提高运用法治原则、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政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这次学习的机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理念、开创政法事业新局面,更好地发挥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更好地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