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新车一年多频出故障4S店:只维修不退车
汽车多次出故障,其中有次还撞了人,车主禹先生向4S店提出要求退车,但4S店称,这不符合汽车“三包”中退车的条件,无法进行退车。
汽车变速箱四次出现故障
2013年底,禹先生在雁翔路 陕西 百佳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速腾GLI轿车,至今才一年多,但驾驶这辆车却让禹先生“步步惊心”。
2014年10月的一天,禹先生驾车行至北大街时,车辆突然空挡失速。联系4S店,被告知第二天前去检查。第二天一早,禹先生开车至雁翔路4S店门口,变速箱再次出现空挡失速,后面一辆电动车来不及避让撞到他车上,电动车车主被撞伤了,禹先生为此花费了1.8万余元。但4S店检查后称变速箱没有问题,禹先生只好将车开回家。
今年4月27日晚,该车变速箱再次空挡失速,险被渣土车追尾。第二天禹先生将车开到4S店维修,当天4S店就通知他把车开走了。“我还反复强调,这次一定要修好。”禹先生说。
“五一”期间,禹先生一家去宁夏自驾游,结果在高速路上再次遭遇变速箱故障,幸亏后车跟得不是很紧,不然就是一桩事故。
要求退车4S店称只能维修
一路忐忑回到西安后,禹先生将车开至4S店,工作人员称这次一定帮他认真检查,排除故障。
“我已不敢相信他们了。”禹先生说,他表示已无法信任4S店的维修技术及该车质量,提出退车,但被4S店拒绝了。
5月6日,4S店售后经理王懿平说,禹先生的车之前两次出现故障送到4S店,他们进行检查、路试后没有显示故障,才让禹先生开回去再观察。
“五一”期间禹先生的车再次出现故障,这次又做了进一步检查,行车电脑显示故障确定为电子换挡杆信号不准确。目前,他们已将技术报告反馈给厂家,但禹先生不同意维修要求换车。
而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汽车三包期限为3年或10万公里,只有当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两次以上才可退车,禹先生的车不符合这个条件。
省消协:故障已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商家应负起责任
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主任郭琳称,汽车“三包”规定确实做出了如经营者所言的规定,但是省消协认为,汽车“三包”是底线,人身财产安全是消费者权益核心利益,该案中的质量问题已严重危及消费者本人及其他车辆行人安全,汽车厂商和经销商必须高度重视,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利用现有法规脱责上。当然,并不是说消费者提出退换车辆的方案就是唯一解决途径,双方应在法律框架内坦诚沟通协商,积极解决纷争。在必要的情况下亦可诉诸消协或具有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