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农民工工地受伤维权 法院快调快执获称赞

06.01.2015  17:27
        陕西法院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要回赔偿款,我可以放心的坐车回家了……。”贵州籍民工冉隆松高兴的对法官说。1月5日,长武法院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冉隆松系贵州来长武打工的外籍民工,与被告齐锁勤同在县城新区一工地打工,两人均在工地用小斗车运送混凝土。2014年11月25日,在工作时,齐锁勤将冉隆松所用小斗车推走,冉隆松上前向齐锁勤索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在争执中,齐锁勤将冉隆松手指拧伤,经医院诊断为:冉隆松左环指正节指骨骨折。冉隆松住院治疗18天,花费医疗费9293.30元。后原告冉隆松诉之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二次手术费、交通费等42713.33元。

        受理案件后,在得知原告次日就要返回贵州,主审法官当即决定立即前往20公里外的被告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互相指责,争执不下。主审法官耐心劝解双方要互谅互让,要本着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被告打伤原告明显是严重违法行为,而原告为了要钱而让家人长时间住在被告家中也是不对的。经过主审法官对双方讲法律、摆事实,被告承认打人是不对,请求原告谅解。在法庭主持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等费用共计15000元,并且当场予以履行。

        近年来,长武法院不断重视外来务工人员涉案纠纷的调处工作,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上,长武法院严格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确保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保障,受到了外来打工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