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陕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全国表彰

25.01.2016  10:49
        近日,在第三届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表彰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我省法院有四项行政审判业务受到通报表彰。 

  从去年9月开始,省高院行政庭就着手部署“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工作。经过各地初评、交叉互评和最高人民法院集中评选,我省洛南县法院调研报告《走出土地性质非诉审查的“尴尬”》获调研成果报告类二等奖;泾阳县法院(2015)泾行初字第0001号判决书获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榆林中院(2014)榆中行终字第00018号判决书和西安市新城区法院(2015)新行初字第00002号判决书分获三等奖。此外,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省高院行政庭担负了此次“双选”活动的部分评审工作,并获此次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