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对宝鸡中院2014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04.02.2015  18:04
        陕西法院网讯    2月3日,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带领第二考核组一行5人对宝鸡中院2014年度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三位一体”的考核。

        在宝鸡中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共50余人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上,曹建国副院长就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调指出,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新要求;要实事求是,全面总结工作成绩,查找问题;要从严管理,扎实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对于2015年工作,曹建国副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陕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不断提高司法改革。三是紧紧围绕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四是紧紧围绕提高素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曹建国副院长深情寄语宝鸡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干警要开拓奋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作了201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标报告。2014年,宝鸡全市法院紧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多措并举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建设。2014年宝        鸡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94件,审结3446件,同比分别上升18.8%和20%;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350件,审结20863件,同比分别上升6.23%和0.86%。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5488件,执结标的额4.5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8.31%。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法院表彰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司法政务、案例,裁判文书网络公开等工作先进法院,在全省2014年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整体形象满意度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测评大会结束后,考核组查看了宝鸡中院各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并与院领导及部分中层干部分别进行了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