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法院首次召开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

13.07.2016  02:05
        陕西法院网讯    7月12日上午,白水法院组织刑庭全体法官和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召开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这在该院尚属首次。

        专业法官会议上,主审法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孙文军、孙小平自2013年5、6月份开始至2015年8月份,在自己经营的面粉厂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面粉“增白剂”(主要成分为过氧化苯甲酰),并将这些含有“添加剂”的面粉销售,从中获利,被告人之子孙小平参与了一次生产有毒有害面粉并长期参与销售。但该案从侦查阶段到提起公诉均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涉案有毒有害面粉的数量价值及获利情况,被告人供述前后不一致,又无佐证。合议庭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通过讨论,参会人员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量刑。

        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重点针对新型和疑难、复杂等案件进行讨论,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参考。

        今后,该院对于争议大,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都将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