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87号)要求,现将我省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2. 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校级或省级重点培养和使用对象。
3. 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二、遴选和材料报送工作
1. 各高校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每校限推荐1人。省委高教工委将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择优推荐4名教师参加教育部社科司的评审。
2. 各高校将以下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15年5月8日前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宣传部。
(1)推荐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1份;
(2)申报人“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2)5份;
(3)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3)5份。
三、资助与管理方式
1. 对入选“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教育部社科司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2. 入选者每年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3. 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4. 课题完成后,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结项通知。
联 系 人:王世娟
联系电话:029-855825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5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骨干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人员信息一览表
2. 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