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企业生产废水未处理直排氵皂河 被罚25万元

28.01.2015  10:25

    因将未经沉淀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氵皂河、未落实零排放等原因,陕西一家混凝土公司被罚25万元,法院依环保部门申请,裁定准予执行。昨日,西安中院公布了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土地违法案件,水污染、大气污染案等2014年七大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陕西容大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后,未申请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氵皂河,环保未央分局对该公司处25万元罚款,并于2014年5月向未央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审查后,于2014年5月裁定准予执行。

    此外,典型案件还包括孙华等6人非法猎捕斑羚、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何从武等5人诉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高文鹏土地违法案;户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姚文科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案;环保未央分局申请执行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案和市环保局申请执行陕西捷瑞钢结构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案等。

    西安中院副院长常西岭介绍,这7起涉环境保护诉讼案件既有通过刑事惩罚措施,严厉打击的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也有运用行政诉讼手段,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效力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案件。(来源:华商报 记者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