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贺喜酒 喝成“植物人”

09.12.2014  19:22
陕西法院网讯  当家住勉县勉阳镇的方大妈,颤微微地从法官手中接过宣告儿子方小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书时,不禁老泪纵横。一年前的一场贺喜酒,怎么就让风华正茂,阳光帅气的儿子变成了今天的“植物人”了?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2013年11月4日,方小菲接到朋友赵华的邀请,在勉县某酒店为儿子举办“满月宴”。方小菲和赵华既是朋友还是大学的同学,老同学儿子举办满月酒岂能不参加?在酒宴上又遇见了其他几位多年不见的朋友,大家兴致极高。你“坐圈”,我“敬酒”,很快几瓶酒就见底了。虽然酒量不大的方小菲感觉到喝的有一点高了,但现场热烈的气氛,让他强撑着身体,依然坚持与大家推杯换盏。很快,方小菲感到自己坚持不住了,脸色苍白滑倒在桌下……..

        朋友们赶紧将人事不省的方小菲送进了医院抢救。被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急性重症心肌炎并发病毒性脑炎。虽经多方医治,但由于急性酒精中毒诱发急性重症心肌炎并发病毒性脑炎导致脑梗塞,虽然方小菲被挽回了生命,却永远无法开口说话,无法支配、辨别自己的行为。也就是成了人们常说的“植物人”。经法医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本该逸享天伦之乐,感受儿孙满堂的方大妈,却只能守着这个长大了却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孩子。2014年11月,方大妈向勉县人民法院申请,要求依法宣告方小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勉县法院经审理,作出前述判决。

          一场欢庆的酒宴,因为没有节制变成令人惋惜的悲剧。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在正要实现人生理想与自我价值的时候,确因一场醉酒将自己搁浅。正如一句广告所言:“美酒虽好,可不要贪杯!”(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