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游”导游专座标识昨发放

01.10.2016  19:03
核心提示: 昨日,由西安市旅游局和西安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主办的西安市“一日游”车辆标识牌暨导游专座标识发放仪式举行。全市经营“一日游”旅行社40余家、从业导游等人员90余人和300余名游客参加了该仪式。

昨日,由西安市旅游局和西安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主办的西安市“一日游”车辆标识牌暨导游专座标识发放仪式举行。全市经营“一日游”旅行社40余家、从业导游等人员90余人和300余名游客参加了该仪式。 

西安市旅游局副局长余亚军、西安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袁平等参加了发放仪式,并向“一日游”旅行社发放了车辆标识牌和导游专座座套。余亚军就规范“一日游”服务接待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确保旅游安全等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6年规范西安“一日游”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全市经营“一日游”旅行社比较重视,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旅行社行业全面树立全域旅游的观念,从硬件、软件多方面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坚决遏制“一日游”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夯实工作责任,为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2016年规范西安“一日游”行动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规范“一日游”合同。对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一经发现将按《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罚;二是坚决落实“导游专座”的要求;三是旅行社在宾馆、饭店宣传旅游产品时,应明确标示旅行社名称、地址、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旅游质量投诉电话等内容,并要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四是宾馆、饭店受住宿客人的委托代为其联系本地旅游服务时,应向客人推荐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由收客旅行社与游客签订“一日游”合同,开具旅行社收费票据;五是规范“一日游”用车。旅行社必须使用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合法运营交通工具,不得使用无旅游运营资质的“黑车”;六是坚决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严重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七是坚决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八是完善“一日游”车辆标识,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本报记者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