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桂花树引发的纠纷

02.04.2015  11:42
        陕西法院网讯  多年的老邻居,却因一棵桂花树对簿公堂。3月18日,宁强县法院的法官成功调解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的邻居情谊也失而复得。

        范永林与张双勤是多年的老邻居了,二人均已六十有余,紧挨着的两家虽不算十分融洽,多年来倒也相安无事。范永林多年前曾在自家的宅基地基础上让出了56平方米给张双勤建房,张双勤对此也心存感激。张双勤建房后即在自家院落里栽种了一棵桂花树,期年过去,已然是枝繁叶茂,甚至探出了头去,一侧的枝叶伸进范永林家的院落。2014年,范永林审批了建房手续,准备在自家房屋的基础上修建新房,便提出让张双勤砍掉这棵桂花树或者移栽别处,而张双勤对多年精心营务的桂花树实在心有不舍,不愿答应范永林的要求,甚至出面阻挡范永林建房,双方未就此协商一致。范永林认为张双勤不顾邻里感情,自己多年前让出几十平米给张双勤建房,今日张双勤却因一棵桂花树,导致自己不能建房,一气之下,将张双勤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归还原告让出的56平方米土地。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年纪均比较大,法官亲自前往查看,登门了解情况。原、被告不肯面对面商谈,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的情绪,一方面耐心的给被告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被告站在原告立场上考虑,极力促成双方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双勤于2015年3月11日将桂花树移栽别处,范永林在其宅基地基础上建房,不超出地基范围,被告不予阻拦。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