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陕西“一票通”制度全面实施 食品小作坊也安全

13.05.2016  09:50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陕西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一票通”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5月20日起,要求在全省食品小作坊实行食品小作坊“一票通”制度,使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

通知》明确,“一票通”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生产需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规范小作坊产品的销售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一票通”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开票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流水号等,作为销售台账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县级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制“一票通”票据,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指导规范填写。对未落实“一票通”制度的小作坊,由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通知》要求,小作坊应向购货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一票通”票据。小作坊和采购单位将“一票通”票据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据陕西省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处长刘忠琪介绍,实施“一票通”制度后,基层监管人员在检查时通过检查“一票通”,可以较好的解决小作坊食品索票索证的难题,对不能提供一票通的小作坊食品禁止流通,用倒逼机制使小作坊业主主动改善生产环境,按照通用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办理小作坊审查登记证,主动加入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

刘忠琪表示,在推行一票通中,陕西省也充分考虑到当前的社情和经济发展基础。将坚持引导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督促小作坊按相关规定,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许可,并规范使用好“一票通”,更好的保证小作坊食品安全。(南楠    张伟峰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