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27.01.2015  11:26

  近日,商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实施工作会在商州召开。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领导,各县区林业局分管领导、退耕办主任,市林业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严控范围,稳步推进。在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要向城市周围、主要道路两旁迎坡面和出入境口陡坡耕地倾斜,确保相对集中连片。二是坚持农户自愿,鼓励其他主体参与。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鼓励从事农业经营生产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生态优先,兼顾民生。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大力选用兼用型生态林,鼓励发展特色林经济林,鼓励采取间作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四是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验。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要学习子洲县退耕还林经验和模式,并大力推广。
  会议明确,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国家补助资金每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每亩300元,现金补助每亩1200元。政策兑现要以县级全面自查结果作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随意降低标准和篡改结果。建立镇、村两级退耕还林公示制度,镇(办)一级要将兑现合格面积公示到村,村一级要将兑现合格面积公示到退耕还林主体,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采取“一折(卡)通”的形式,及时足额将现金补助兑现到退耕还林主体手中,在兑现过程中杜绝代收、代扣、代领等现象发生。(编  辑:周媛      来  源:商洛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