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通报七起严重违纪案 西凤集团原总裁被双开

22.07.2016  22:32

    陕西西凤集团原总裁、陕西西凤酒厂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锁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张锁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锁祥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锁祥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陕西西凤酒营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高波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高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西凤酒经销商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钱款,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波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高波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宝鸡市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亮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亮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亮生有期徒刑三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亮生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亮生开除公职处分。

    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主任

    王永强严重违纪受到留党查看一年处分

    经查,王永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已退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工作补贴。并对收受保管培训回扣款、套取培训资金和收受购书回扣款等三项单位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正县级待遇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马立功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经查,马立功身为党员干部,在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非法占有公款,并对收受保管培训回扣款、套取培训资金和收受购书回扣款等三项单位违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立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马立功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由副县级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宝鸡市渭滨区住建局原局长

    周盛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周盛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盛祥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渭滨区政府给予周盛祥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宝鸡市渭滨区园林绿化站原站长

    梅宝强严重违纪被 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梅宝强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梅宝强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梅宝强开除公职处分。